來源:中國合成樹脂網 2025-09-29 15:50:24
第一章 會員介紹
協會會員采取自愿加入原則,協會也會給予行業發展,特殊邀請部分對行業有重大影響的組織加入協會。
為保證會員的合法權益,同時方便對會員進行服務,全體會員分以下四個級別會員:
普通會員(包括會員代表)
理事會員
常務理事會員
副理事長會員
第二章 會員要求
基本要求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2、擁護本團體的章程,并能嚴格遵守協會章程;
3、自愿加入本協會,自愿遵守協會自律性公約;
4、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5、在中國境內依法取得工商登記法人營業執照,從事合成樹脂行業產品生產、經營、投資和咨詢業務的企業(集團、公司),依法注冊登記的合成樹脂行業科研設計院所、大專院校和相關企事業單位;
6、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禁止加入本協會,同時在會員期間,如發生嚴重不良信用記錄,協會有權對該會員直接除名處理。
不同會員的要求:
普通會員
1、符合基本要求的所有企事業單位;
2、企業事業單位規模、類型等不做特殊要求;
3、自愿積極參與協會活動;
4、有繳納協會會費的能力。
理事會員
5、符合普通會員要求;
6、合成樹脂行業核心企業或專業人士;
7、年銷售額或者市值大于1 億或分行業銷售額排名前10;
8、企業規模在所屬行業中領先;
9、承諾自愿熱心參與協會的工作;
10、有繳納理事會員會費的能力。
常務理事會員
11、符合理事會員要求;
12、合成樹脂行業知名企業或知名人物;
13、必須為所屬行業的核心企業;
14、年銷售額或市值大于10 億或分行業銷售額排名前三
15、在行業具有足夠影響力和一定知名度;
16、熱心并積極為行業服務;
17、有繳納副理事長會員費用的能力。
副理事長會員
18、符合副理事長會員要求;
19、合成樹脂行業著名企業或著名人物;
20、行業內具有德高望眾地位;
21、企業年銷售額或者市值大于100 億或分行業銷售額排名第一;
22、個人具有足夠的領導力及決策力;
23、熱心為行業服務,積極為行業發展貢獻力量;
24、有能力且愿意承擔協會發展費用。
第三章 入會程序
1、填寫入會申請表;
2、提交入會申請表、企業發展簡史、企業法人工商登記證書復印件(上述資料需加蓋公章);
3、根據申請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報協會秘書處審核,審核合格后,以電子文檔和紙制文件的形式報中國合成樹脂協會秘書處;
4、從事合成樹脂行業的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相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無法劃分到分支機構里活動的可直接報中國合成樹脂協會秘書處。
5、經協會秘書處審批后下發會員證書及銅牌。
第四章 會員權益
加入本協會,您將根據會員級別享受到下列權益。
4.1 普通會員
全體會員享有如下權益:
1、信息服務:通過信息發布會、網站、期刊等多途徑為會員企業提供信息服務。
2、政策支持:
2.1 免費提供法律、財務、稅務咨詢;
2.2 優先推薦合作的銀行或融資機構,協助企業獲得投融資機會;
2.3 及時向政府部門放映行業和企業的意見和訴求;
2.4 參與企業遭受外國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的訴求工作建立相關損害預警機制;
2.5 優先、優惠參與起草發布會員的團體標準,協助申請起草會員的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
3、咨詢服務與項目論證
優先提供開展市場調查、制訂規劃和經營計劃等咨詢服務;
優先提供項目及產品論證評審;
優先開展企業資質評估工作。
4、專業培訓
優先、優惠或免費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人才、技術、職業技能產業安全培訓。
5、學術交流
優先、優惠或免費參加協會開展的前沿的交流活動;
優先參與協會組織、舉辦的各類展覽會;
6、會員牌證
免費領取“中國合成樹脂協會”會員牌證。
7、民主權利
具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并有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權。
4.2 理事會員
享受普通會員權益(1-7)以外,額外權益還包括:
8、出席理事會,參加理事級別相對應活動。
9、對協會工作情況、財務情況、重大事項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10、在協會選舉,修改制度中,有理事單位的投票權利。
4.3 副理事長會員
享受以上權益(1-10)以外,額外權益還包括:
11、出席副理事長相對應的活動,每年不少于4 次。
12、優先申請入駐產業基地和總部大廈的權利。
13、有資格并優先推薦成為理事長候選人。
14、以協會領導身份,出席各項重大活動并參與接待座談。
15、有資格并優先推薦成為會長候選人。
16、重要節日送上節日祝?;蚨Y物。
4.4 理事長會員
享受以上權益(1-16)以外,額外權益還包括:
17、對理事單位提出的若干建議進行決策,提出的建議可直接報協會秘書處研究確定。
18、優先推薦成為行業標準起草前三名企業。
19、重要節日送上節日禮物
第五章 會員義務
基于權益與義務對等原則,全體會員還需要承擔一定協會內義務,具體如下:
5.1 全體會員的基本義務:
1、按時繳納會費;
2、執行協會的理事會決議;
3、維護本協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4、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完成自愿承擔的協會工作;
5、向本會反映情況,定期根據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6、履行行規、行約,維護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7、積極推薦新會員入會;
8、接受秘書處“會員考核辦法”的考核,確定級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9、退會自愿,需要填寫退會申請表,否則按欠費處理。
5.2 普通會員以上的補充義務:
理事單位:
1、積極參加理事會,并提出理事意見和建議;
2、針對協會工作,向理事會提交工作建議;
3、協助協會完成政府類規劃調研及報告;
4、積極參與協會主辦的各類活動。
副理事長單位:
1、積極參與協會在各分行業中行業引領活動;(峰會)
2、經過協會允許下,代表協會參與分行業的特殊活動;
3、積極參與協會的發展規劃;
4、持續關注協會發展,并提出建設性意見;
5、隔離范圍內,承擔協會各種活動經費。
理事長會員:
1、代表協會參與政府相關活動;
2、保證充足時間參與協會的理事會工作;
3、承擔協會發展的主要經費。
第六章 會員變更
會員級別變更,由秘書處收集整理,通過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后,正式公布生效。
會員級別變更主要包括如下:
6.1 新入會員
1、原則上,加入協會以普通會員加入;
2、普通會員原則上不要求企業推薦,但需要經過入會程序辦理;
3、特殊規模企業及重點企業需要起始為理事會員時,在提交符合理事會員資質的情況
下,經理事會批準后,可特殊批準。
6.2 會員升級
1、原則上按照如下升級:
普通會員——理事會員——副理事長會員——理事長會員
2、普通會員——理事會員
普通會員可向協會秘書處提交書面資料,申請成為理事會員;對于特殊優秀會員,協會秘書處也可以主動向會員提出升級要求,在會員可履行相應義務的前提下,經過理事會決議后升級為理事會員。
無論何種方式,成為理事單位,均需要提交符合理事單位要求的書面資料及說明。
3、理事會員——副理事長會員
副理事長會員要求在行業內具有引領性的作用,因此原則上副理事長單位需要經過副理事長單位、分會以及協會推薦,并得到理事會內部重點審議,批準后方可升級為副理事長會員。
原則上,副理事長會員需要進行理事會正式公布,同時嚴格承擔副理事長會員義務,如發生重大失職,理事會有權對副理事長提起內部公開批評,提出勸導等,如仍然無法兌現義務,理事會有權對副理事長會員進行撤銷。
4、副理事長會員-理事長會員
理事長會員,作為協會對外的主要代表,需要得到50%以上副理事長單位的投票通過。
理事長的選舉過程,參見協會章程。
6.3 會員退會
6.3.1 會員和聯系會員退會程序
本協會有入會和退會的自由。
1、會員主動退會應由單位函告協會秘書處,經秘書處討論并報請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確
認后,由協會秘書處通知其交回會員證或聯系會員證。
2、會員和聯系會員如果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和不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視為
自動退會。自動退會單位情況由協會秘書處報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確認。
3、凡主動退會和被視為自動退會的單位,無特殊理由在本屆理事會任期內不再接收為會員或聯系會員。
6.3.2 會員和聯系會員除名程序
會員和聯系會員如有違反誠實、守信原則,受到失信懲戒和被列入“黑名單”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行為,秘書處審查提出意見,報請理事長審核后,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除名。